关于拟补充认定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时间:2025-12-01 09:31来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文物保护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作者:点击: 次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健全传承体系,经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现将拟补充推荐为国家级项目岫岩玉雕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人选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个自然日,即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如实反映。
电话:0412-2233630(传真)
地址:铁东区烈士山街3-1号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305室
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