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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认定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时间:2023-12-29 11:27来源:文旅广电局作者:点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我们秉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开展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县(市)区文旅广电局推荐,组成专家组评审,市文旅广电局党组研究,现拟认定赵东等10人为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如实反映。

    电话:0412-5571155(传真)

    地址:铁东区烈士山街3-1号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309室

    附件: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