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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拟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时间:2023-12-25 16:36来源:文旅广电局作者:点击:

    按照《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辽文旅办发〔2023〕136号)要求,我市秉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经各县(市)区文旅广电局推荐,市文旅广电局党组研究,现拟推荐先进集体“岫岩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先进个人“苏继承(国家级非遗项目海城苏氏正骨代表性传承人)”。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如实反映。

    电话:0412-5571155(传真)

    地址:鞍山市文旅广电局文物(非遗)科306室


    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