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文旅广电发〔2022〕5号
关于印发《鞍山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文旅广电发﹝2022﹞5号                  签发:赵  萍

 

关于印发《鞍山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

现将《鞍山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2年2月15日

 

鞍山市城市书房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以及市十大民生实事的安排,为顺利启动和实施城市书房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标我市城市发展定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让城市有活力、有品位、有颜值、有温度。加快实施城市书房建设,强化社会参与,促进文化志愿服务特色化发展,为鞍山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目标

围绕提升文化品质,聚焦“文化+”新动能,着力创新培育鞍山新型文化业态,谋划“以文化城”“以文化乡”“以文兴旅”项目。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当地人口数量、土地价值预期和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空间匹配关系,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利用三年时间,建设一批城市书房。其中,2022年各县(市)区、开发区至少完成1个城市书房的建设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整洁原则

1.规划:立足城乡特点,打造有特色、有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间。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可以利用闲置资产改造,鼓励利旧改造、闲产盘活、不拘一格、各显特色,遵循普惠均等原则,与现有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实现错位布局、相得益彰,力争实现“15分钟阅读圈”目标。

2.建筑: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设计上,鼓励大胆创新,贴近区域文化,结合周边业态,兼顾城市建筑立面特点,融入历史文化等特色元素。与其他文化设施共建时,应自成一体,单独设置出入口,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

3.室内:营造“素雅、实用、简约”的阅读环境和文化氛围,将文化创意融入社区生活场景,提高环境的美观性和服务的便捷性。内部设计宜结合所在区域人文精神与生活风格。原则上,书房内应建有独立卫生间。

(二)有序原则

构建“让百姓进得来,让书房生命可持续”的科学、长效发展模式,依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管理、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规模适当、布局科学、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实行统一标识设计,统一图创(3.5版本)系统,实现通借通还。

(三)安全原则

1.选址: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临街开放区域,都市商圈、文化园区等区域。

2.建设:采取新建或改建模式,原则上不使用玻璃房体,图书放置应考虑承重,使用前应通过各类安全验收。

3.管理:要求安装防盗门禁系统、闸机门禁系统、安全监控系统。

(四)智慧原则

基于5G技术,以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为依托,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利用数字平台和智能设备逐步实现服务、管理、考核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

四、城市书房建设标准

(一)使用面积

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

(二)必备条件

1.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建设要求,符合安全、卫生及环保标准;

2.外观和室内设计结合辖区人文精神与生活风格,体现文化建筑的氛围特点;

3.内部功能区设计科学、设置合理、设施完备;

4.具备通借通还图书的流通周转空间;

5.配备专职图书馆管理员;

6.藏书8000册以上,少儿图书800册以上。

(三)基本功能

1.基于图书馆总分馆制的分馆功能;(书房主体功能)

2.基于电子商务的图书售卖功能;(实体书店)

3.基于文化消费和文化惠民平台的艺术普及功能。(各类艺术培训教室、文化沙龙)

(四)特色功能(可选项)

1.数字化产品制作工作室;(数字录课室、数字录音棚等)

2.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产品展示功能;(AR、VR展示等)

3.文化艺术名家工作室;(含非遗工作室)

4.文创产品制作与售卖空间;(文创工作室)

5.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展示空间;(非遗、书画等艺术展览)

6.书吧、咖啡吧、轻食餐饮等;

7.喜马拉雅数字书屋。

五、标识设计

按照“简约、美观、特色、易识别”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书房的设计标识(L0GO),邀请专家参与评审和修订,确定统一标识,规范使用。

六、运营模式

城市书房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模式:

(一)政府投资建设,公共文化机构负责或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运营管理

由政府划定土地使用范围,调整规划,出资开展建设,明确建设功能标准。建设完成后,按照功能规划,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指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或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运营管理。

(二)政府、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社会力量负责运营管理

由政府划定土地使用范围,调整规划,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出资开展建设,明确建设功能标准。按照功能规划和合同规定义务,由社会力量负责运营管理。

(三)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社会力量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由政府划定土地范围,调整规划,明确建设功能标准,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由政府再授予社会力量长期运营权,由社会力量按合同约定进行运营管理。

七、实施步骤

2022年,我市城市书房建设项目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2月—3月)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做到快速立项、高端设计、专人负责、案不积卷。在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支持下,各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实际,规划土地范围或选定固定场所,制定建设方案,提出建设申请,筹划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阶段(4月—10月)

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据批复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城市书房新建或改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全程跟踪指导。

第三阶段:建成并运营阶段(11—12月)

各城市书房管理、运营单位在履行各项相关手续、完成内部功能建设和试运营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开展日常运营和管理等工作。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开发区作为城市书房的建设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把城市书房建设工程作为各地区“十四五”时期重点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统筹各方资源,扎实推进城市书房各项建设任务。

(二)科学谋划。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系统谋划、科学建设、可持续运营,城市书房工作推进不搞“一刀切”。各地区要坚持“一地一策”、“一房一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统筹资源、有序推进、抓紧实施。既可新建,也可改建;既可重新立项,也可提质升级;既可依靠政府投资,也可吸引社会力量。

(三)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城市书房建设实行考核评比制度,考评成绩纳入各地区绩效考核。对建设进度实行“每月通报、季度考核、全年排名”,开展观摩督导、讲评通报的方式督促工作进度。各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细化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城市书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四)确保质量。各地区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要始终将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要加大工程建设的全程审计、监督力度,确保高质量、高品质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