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与本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确诊病例交通工具同乘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0-02-05 10:41来源:作者:点击: 次
各位市民:
你们好!
2020年2月3日11时至2月4日15时,辽宁省新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第74-77例)。经工作,对上述4名患者活动地与武汉地区发生交集后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信息进行了分析研判,梳理出航班信息涉及2个班次,涉及251人;铁路信息涉及1趟,涉及同车93人(同车厢10人)。现将确诊病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信息进行公告(见附表)。
请以上公共交通工具同乘人员,立即向居住所在地社区报告,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自觉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
希望广大市民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也是对您的家人、公众和社会负责。感谢您的配合!
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日期 | 交通工具 | 车次/航班号/客车发车时间 | 出发地 | 目的地 |
1月22日 | 飞机 | CZ6516 | 上海 | 沈阳 |
1月26日 | 飞机 | GS6635 | 呼和浩特 | 沈阳 |
1月22日 | 火车 | G4122次1号车厢 | 沈阳北 | 大连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