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举报人奖励办事指南
    时间:2019-12-03 14:20来源:文旅广电局作者:博涵点击:


    一、 事项名称:营业性演出举报人奖励

    二、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 申请条件:

    市文旅广电局发出关于对营业性演出举报奖励的通知;申请人应当在相关举报奖励通知时间内进行举报,举报案件已结案,否则不予受理;举报人需实名举报,并且举报案件符合举报奖励通知所确定的影响效果。

    四、 办理地点: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场管理科401房间(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街3-1)

    五、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仅含受理、颁发证书时间)

    六、 办理机构:鞍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市场管理科

    七、 联系电话:5514066

    八、 办理时间:关于对对营业性演出举报奖励的通知截止时限内8:30-11:30,13:30-15: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